什麼情況下應撤銷假釋申請書

什麼情況下應撤銷假釋申請書

我們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滿足假釋的條件,是可以申請假釋的,但是如果在假釋期間出現了應該撤銷假釋的情形,公安機關就會向法院遞交撤銷假釋申請書,要求對犯罪分子撤銷假釋,那麼具體來講,什麼情況下應撤銷假釋申請書呢?這個問題,本站小編來爲大家解答。

一、什麼情況下應撤銷假釋申請書

我國《刑法》規定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銷假釋:

1、在假釋考驗期內又犯新罪的無論所犯新罪的性質和形式,也無論所犯罪行會被判處何種刑罰,都應當撤銷假釋。

2、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滿後才被發現所犯新罪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現的新罪是在追訴時效內的,也要撤銷假釋,按第一條的規定處罰;

3、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漏罪的

獲假釋的犯罪分子發現漏罪,並且沒有超過追訴時效,不論其漏罪的性質,應判何種刑罰,都要撤銷假釋,把前後兩罪所判刑罰合併,在總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決定執行數罪併罰的刑期。

4、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違反下列規定之一,撤銷假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監督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監督機關批准。

由上可知看出,如果假釋的犯罪犯罪分子在假釋期間犯了新罪,或者被發現以前有漏罪沒有處罰的,公安機關都會向法院遞交撤銷假釋申請書,要求撤銷對犯罪嫌疑人的假釋。

二、相關法律知識:

《刑法》第八十五條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予以監督,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爲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條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爲,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解答的什麼情況下應撤銷假釋申請書的相關知識,供大家閱讀。我們要注意,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釋期間犯罪或者違反了相關規定,都是可能會被撤銷假釋的。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讓他們爲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