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鑑定不準可以重新鑑定嗎?

一、筆跡鑑定不準可以重新鑑定嗎?

筆跡鑑定不準可以重新鑑定嗎?

是可以的,當事人對筆跡鑑定的結果有異議時是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的,那麼在鑑定筆跡的書寫痕跡和時間時也是需要當事人向司法鑑定機關提交檢驗材料和樣本的,如果超過了規定的期限後也是不能再次提出鑑定申請,爲了更好的保障司法公正和準確性也是需要選擇正規合法的機構進行。

鑑定筆跡通常情況下不會不準確,這是委託專業鑑定機構所作出的。筆跡鑑定不成功的後果產生之後是可以得新申請鑑定的,但前提也是必須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而且要確保所提供的原件是屬於真實有效的,鑑定中心再次受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

二、個人能申請筆跡鑑定嗎?

個人可以申請筆跡鑑定,筆跡鑑定應當去司法機構批准的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只要有鑑定資質就可以。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筆跡鑑定是司法鑑定的一種。筆跡鑑定是根據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徵、在書寫的字跡與繪畫中的反映,來鑑別書寫人的專門技術。

主要任務是透過筆跡的同一認定檢驗,證明檔案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爲同一人的筆跡,證明檔案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爲某嫌疑人的筆跡。

筆跡鑑定不僅能檢驗正常筆跡,還可以檢驗書寫條件(包括書寫姿勢、書寫工具、襯墊物等)變化筆跡、故意僞裝筆跡(包括左手筆跡、尺劃筆跡)、摹仿筆跡和繪畫筆跡。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筆書寫時,也可以用筆痕特徵充實認定書寫人的根據。

在刑事案件中,司法鑑定是公安機構偵查手段,不是隻有公安機構纔可以做筆跡鑑定。社會上有很多的司法鑑定機構,只要有資質,也是可以做筆跡鑑定的。

三、申請筆跡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

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鑑定的樣本;

3、由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鑑定機構;

4、鑑定機構接收後鑑定申訴後,憑藉自己專業技術及依法做出鑑定意見專;

5、雙方當事收到鑑定意見後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筆跡鑑定的結果不準,可以重新鑑定,個人可以申請筆跡鑑定,但需要去專門的鑑定機構,筆跡鑑定是一種專門的技術,根據人的書寫習慣特徵確認書寫人,在處理刑事案件時,不是隻有當事人可以申請筆跡鑑定,公安機構也可以申請做筆跡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