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倒賣36張電話卡被判多久?
倒賣36張電話卡可能會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的量刑與實際的案情有關。倒賣36張電話卡涉嫌犯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且一般來說一張電話卡里涉及到的個人資訊就挺多的,刑事處罰會比較嚴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標準爲:
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4、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5、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6、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犯罪構成:
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相關公民資訊管理制度;
4、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爲。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第一款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行爲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爲。構成該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爲是很嚴重的,如果個人或者是單位實施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爲,一定會被予以嚴厲的處罰,但處罰的性質是不確定的,如果侵犯個人資訊的危害後果並沒有達到法定的立案標準,那麼此時只能被予以行政處罰,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