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銷燬國家祕密載體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一、私自銷燬國家祕密載體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私自銷燬國家祕密載體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第四十八條 第二款的規定,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燬國家祕密載體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銷燬國家祕密載體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確保銷燬的國家祕密資訊無法還原。銷燬國家祕密載體應當履行清點、登記、審批手續,並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的銷燬工作機構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銷燬。機關、單位確因工作需要,自行銷燬少量國家祕密載體的,應當使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銷燬設備和方法。

《關於國家祕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涉密機關、單位每年應定期對當年所存祕密載體進行清查、覈對,發現問題及時向保密工作部門報告。按照規定應當清退的祕密載體,應及時如數清退,不得自行銷燬。

二、如何防範國家祕密載體被非法銷燬

1、涉密載體銷燬是涉密載體閉環管理的最後一關,把好這道關口,對於確保國家祕密安全至關重要。

當前,有些機關、單位擅自銷燬涉密檔案、資料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還假借銷燬的名義掩蓋涉密檔案、資料丟失的事實,其中的泄密隱患值得重視。

2、爲避免此類事件發生,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應當將涉密載體銷燬工作相關規定內化爲行動自覺;

(2)嚴格履行清點、登記手續,報機關、單位主管領導審覈批准,並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專門場所。

(3)送銷涉密載體,應當分類封裝、安全運送,並派專人現場監銷。

(4)涉密載體必須送交專門的銷燬工作機構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承銷單位銷燬,禁止送交其他任何單位銷燬。

(5)嚴格監管涉密載體銷燬過程,確保涉密載體銷燬的申請、批准、銷燬、銷等程序科學、嚴格、規範,纔可有效防範失泄密隱患。

爲了防止國家祕密被泄露,銷燬國家祕密載體是必要的,但是銷燬時必須要辦理清點、登記、審批手續,然後由指定的單位銷燬,若是需要自行銷燬祕密的,也必須要採用符合規定的設備和方法來銷燬,對於違反規定的情形,有可能會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