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量刑指南是什麼?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量刑指南是什麼?

一、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量刑指南是什麼?

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情節嚴重,致使軍事管理區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的構成內容是什麼?

1、罪體

行爲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的行爲是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

客體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的客體是軍事管理區。這裏的軍事管理區,是指國家根據軍事設施的特點、作用、安全保密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在依法劃定的陸域、水域的一定範圍內,採取比較嚴格保護措施的區域。

2、罪責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是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的行爲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

3、罪量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的罪量要素是情節嚴重,致使軍事管理區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戰時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的;長時間或者多次實施擾亂行爲的;使用暴力或者採取其他惡劣手段的;糾集人數多、規模大的等。造成嚴重損失,是指導致軍事祕密泄露的,致人傷亡的,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者嚴重政治影響的等。

三、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屬必要共犯,能構成本罪主體的只能是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其他人員即使參加了聚衆擾亂,亦不以本罪論處,但不排除可以給予其他處罰,如罰款、行政拘留、勞動教養等。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行爲人明知是軍事管理區,仍然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對其所造成的危害國防利益的後果持希望或者放任態度。過失不構成本罪。這種犯罪,行爲人往往基於某種個人目的來故意實施,如泄私憤、爲達到某種要求而透過聚衆擾亂秩序來施加壓力等等。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的行爲對於我國的軍事管理的治安和我國的合法權益將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還有可能對公共的財產造成一定的損失,因此我國對於這種犯罪違法的行爲將處於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並且還會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這也是合理的處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