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共同犯罪是一種比較複雜的犯罪類型,由於每名同犯的到達時間不同,特別案件的異地管轄或指定管轄,公安機關偵查和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都有期限限制等,各種原因導致各共犯可能不在一個案件中審理。
那共犯包括哪些形式,有哪些?網友諮詢:共犯包括哪些形式有哪些?上海華榮律師解答:我們在刑事法理上一般按照四個不同的標準,把共同犯罪的形態分爲四大類八種:
一、任意性共同犯罪與必要共同犯罪:根據共同犯罪能否按照法律規定任意形成的劃分;
二、共同犯與事先無通謀之共同犯罪:按共同犯罪目的形成的時間劃分;
三、簡單共同犯罪與複合共同犯罪:根據共同犯罪者之間的分工而進行的劃分;
四、一般共同犯罪與特別共同犯罪:根據共同犯罪的組織形式進行劃分。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按所犯罪行分別處罰。
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解析:
尤其要注意繼承的同謀,包括繼承的實施犯、繼承犯。
在實施了部分實施者已實施部分實施者行爲後,後行爲人出於共犯的故意參與實施犯罪或提供幫助的情形。
(1)在共同犯罪過程中,中途入夥者構成共同犯罪。
請注意兩個例外:即使已經構成既遂,隨後加入的人員也構成共同犯罪:
①在繼續犯的情況下,前行爲人已實施到犯罪既遂,只要犯罪行爲尚未完全停止,後行爲人仍可參與構成共同犯罪。
②短縮型二行爲犯(縮縮型二行爲犯)的基本特徵是,“完整”的犯罪行爲原由兩種行爲構成,但是刑法規定,只要行爲人實施了第二種行爲,即實施了第一種行爲(即採取短縮行爲的行爲),在不要求肇事者客觀地實施第二種行爲的情況下(已遂);同時,如果肇事者不是爲了實施第二種行爲,即便客觀地實施了第一種行爲,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