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非法集資怎麼判刑的?

我國非法集資怎麼判刑的?

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的經濟水平有有多提高,那麼會在日常中會進行投資活動,在這期間就會有不少的不法分子會利用欺騙等手段來進行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怎麼判刑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是如果觸犯非法集資罪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及金額巨大案件會處以十年有期徒刑。

一、處罰標準

各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的追訴標準: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發佈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下稱“《追訴標準》”)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根據《追訴標準》,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予以刑事追訴。由於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大,對於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集資詐騙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二、如何認定是否構成民間非法集資行爲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衆(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爲,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透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衆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特別要注意的是: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也就是,若辦案機關調查的結果或涉案人員提交的證據證明,涉案人員吸納的會腳是自己的親友,或者單位內部成員,而非透過社會公開宣傳方式向上述範圍以外的社會公衆吸納會腳的,則公安機關將不作刑事立案,已經刑事立案將予以撤銷。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有關資訊,在上文中也回答了非法集資怎麼判刑的,因爲非法集資是利用違法手段來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所以必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這裏也是提醒廣大羣衆,一定要透過合法正規的途徑來進行投資,如果已經受騙也要透過訴訟等手段來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