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立案標準是什麼

挪用公款立案標準是什麼

挪用公款罪屬於職務犯罪中的一種,也就是說此罪只能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構成,但對於挪用公款的行爲,法律中同時也規定了必須要達到規定的立案標準之後,那麼才能認定構成此罪。那挪用公款最新立案標準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給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挪用公款最新立案標準是什麼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2.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給他人使用。

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並以後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

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二、挪用公款判幾年

挪用公款判幾年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與貪污罪的犯罪手法上面其實很類似,但此時由於挪用公款犯罪中行爲人並不具有非法佔有國有財產的目的,因此導致了實際構成的罪名不同,自然對挪用公款罪的處罰是要輕與對貪污罪的處罰。至於挪用公款最新立案標準內容,上文中也爲大家做出了介紹,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