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判刑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據統計,盜竊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犯罪行爲,也是經常發生的一種行爲。那麼在法律規定中,盜竊罪是怎麼認定的呢?盜竊罪是怎麼判刑的?以及盜竊罪是如何量刑的?下面小編就爲您總結一下關於盜竊罪方面的相關的法律問題。

盜竊罪判刑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盜竊罪的含義

盜竊罪是指在未得到他人許可的情況下,以自以爲不會被他人及時發覺或者及時維護的方式取得財物或其他物質的行爲。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一樣久遠。

二、《刑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三款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一十條第一款 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罪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律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六十五條以牟利爲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祕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三、盜竊罪的處罰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修訂)。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犯本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透過上述的介紹,我相信大家對盜竊罪怎樣判刑的相關規定有一定的瞭解了吧,如果大家遇到了這種情況可以根據小編的整理來理解盜竊罪的判刑。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具體的盜竊罪的相關問題時,歡迎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會及時爲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