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不接傳票怎麼辦

刑事自訴案件如果被告人不接傳票,可留置送達,送達人會依照法律規定程序把訴訟文書留放在受送達人住所。受送達人或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受訴訟文書,送達人可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所在單位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拒收日期和事由。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透過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爲送達。

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不接傳票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爲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