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闖民宅警察不勸走怎麼辦?

一、私闖民宅警察不勸走怎麼辦?

私闖民宅警察不勸走怎麼辦?

因經濟糾紛而導致私闖民宅,警察要視具體情況而處理。可以起訴,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規定,未經他人許可,擅自進入他人居所,屬於私闖民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屬於公民的基本權利;在民法上屬於不動產範疇;根據其行爲性質嚴重程度,嚴重可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派出所坐視不管的話,可以請法庭監督派出所立案。

對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後又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或者對財產進行打、砸等行爲的,除要承擔以上法律責任外,對被害人受到的財產損失,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給被害人造成傷害的,按照故意傷害罪處罰。

二、私闖民宅的法律處罰措施是什麼?

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行爲之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公安機關對立案材料怎麼審查?

1、事實審查。審查事實,首先要審查有無事件發生,然後審查已經發生的事件是否屬於犯罪案件。如果屬於犯罪案件,還要審查對行爲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證據或證據線索審查。通常的做法有:向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或自首人進行詢問或訊問;向有關的單位或組織調閱與犯罪事實及犯罪嫌疑人有關的證據材料;必要時委託有關單位或組織對某些問題代爲調查;對特殊案件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採取必要的專門調查措施;對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認真進行審查,認爲證據不充分的,告知自訴人提出補充證據,在立案前法院一般不再進行調查。

綜上所述,對於私闖民宅的行爲,當事人可以到現場處理,勸退私闖的一方,經過說服教育,雙方可以達成賠償協議。如果私闖民宅行爲比較惡劣造成嚴重後後果,警察應該立案追究法律責任,除了治安處罰外,構成犯罪的,法院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