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重婚罪會如何認定?

女方重婚罪會如何認定?

一、女方重婚罪會如何認定?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罪如何收集證據

在確定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後,就可以選擇性的收集對方重婚的證據了。

1、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纔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2、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係

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而這些又需要有人對此給予認可,哪些人的認可最好呢?當然是在其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因此這些人的話(認可)是絕對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證據。而要想讓他們說話,就必須與他們搞好關係,否則就很難從他們的口中掏出任何有價值的話。

3、報警,請警方予以調查。

4、去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三、如何起訴重婚罪獲得補償

1、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訴也可以由有關單位、個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報案或舉報,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3、因重婚行爲提起離婚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因導致離婚的責任完全在於過錯方,因此不論是在物質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方面都應當給予無過錯方充分的救濟與支援。

當發現對方在婚內有重婚罪的行爲後,也是可以依法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以及相應的民事賠償,爲了更好更快速的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當事人也是需要收集相應的證據,當擁有足夠的重婚罪證據後也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訴或者是由單位或者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