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盜竊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盜竊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盜竊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盜竊罪,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的行爲。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對象一般爲動產,但不動產的可動部分如房屋的門窗、土地上生長的樹木也可以成爲盜竊罪的對象。盜竊罪的對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無形的、缺少有體性而有經濟價值的東西,如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成果也可以成爲本罪的對象。

(二)本罪的客觀方面,一般表現爲以祕密竊取的方法,將公私財物轉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並非法佔有的行爲。祕密竊取是指行爲人採用自認爲不使他人發覺的方法佔有他人財物。只要行爲人主觀上是意圖祕密竊取,即使客觀上已被他人發覺或者注意,也不影響盜竊性質的認定。祕密竊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場時實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場時乘其不備實施。

(三)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四)本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單位所有或持有的財物,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實施竊取財物的行爲。誤認他人的財物爲自己的財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盜竊罪。

二、最新盜竊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爲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爲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爲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綜合上面所說的,盜竊罪就是屬於在沒有經過他人同意的情況之下而竊取他人的財物這種行爲必定就要承擔法律的責任,但前提也一定要有構成的要件才能進行判決,因而案件就存在有主體、主觀、客體、客觀這四個構成的要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