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拐賣婦女兒童罪構成要件怎麼處罰?

一、滿足拐賣婦女兒童罪構成要件怎麼處罰?

滿足拐賣婦女兒童罪構成要件怎麼處罰?

滿足拐賣婦女兒童罪構成要件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我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二、量刑需要注意的問題

(1)如果收買了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地居住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爲,不阻礙對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收買了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轉賣給他人的,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

(2)如果收賣婦女、兒童後,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侮辱、傷害等犯罪行爲的,不僅要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而且還要根據其行爲,構成其他的犯罪,如將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關押,剝奪或限制其人身自由,則另外構成非法拘禁罪;

(3)如果傷害的,則另外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有虐待行爲的,另構成虐待罪。

(4)如果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爲的,另構成強姦罪。

(5)如果某人犯了幾個罪,應將其所構成的數個罪一起並罰處理。

任何人都是有自由權的,孩子在出生之後,不管其他人以什麼方式將孩子拐騙到其他的地方,一旦被認定爲處存在拐賣兒童的行爲,此時孩子的父母是可以起訴的。根據刑法,拐賣兒童、婦女的行爲,最低會受到的處罰也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