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罪怎麼處罰量刑?

一、故意毀壞財物罪怎麼處罰量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怎麼處罰量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罰量刑規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由於犯罪行爲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還應當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犯罪構成

(一)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

(二)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對象是各類公私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但是,如果破壞某些特定的財物,同時侵害了其它客體,或者以破壞財物的特定手段去完成某些更爲嚴重的犯罪,如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電力燃氣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生產經營罪等,則犯罪行爲侵害的主要客體不再是公私財產所有權,而是其他更重要的社會關係,不能以本罪定罪處罰,而應依想象競合犯或牽連犯原則選擇一重罪處斷。

(三)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但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這是本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罪的本質區別。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四)犯罪客觀方面

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非法實施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爲,情節嚴重,或給國家、集體、個人造成了數額較大的經濟損失。這裏所說的毀壞公私財物,包括毀滅和損壞兩種情況,前者是指使財物的價值和功能完全喪失,後者則是指使財物的價值和功能部分喪失,具體的表現形式則是多種多樣,如焚燒、砸碎、拆卸、淹滅、搗毀等。

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爲一般都會造成財產損失,司法機關在介入處理此類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爲之後,若是發現由於毀壞行爲的存在,才導致公私財物的損失數額在五千元以上,那麼該司法機關就會立案處理此故意毀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