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故意毀壞財物罪怎麼處罰?

一、治安故意毀壞財物罪怎麼處罰?

治安故意毀壞財物罪怎麼處罰?

治安故意毀壞財物罪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破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數額標準1萬元-5萬元)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數額標準>5萬元)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立案標準

《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也可以這樣說,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毀滅或損壞公共財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使某項財物的價值與效用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的行爲。此罪的構成特徵是:一是主體方面特徵,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達到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規定,犯故意破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與其他類型的經濟犯罪相比,雖然故意傷害財物也需要支付損害賠償金,但是此種行爲存在着很明顯的故意行爲,故而是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加重處罰的請求的,但若是該侵害主體,可以彌補該損失,或者是可以恢復原狀,那麼也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