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詆譭商業信譽既遂怎麼處罰?

一、構成詆譭商業信譽既遂怎麼處罰?

構成詆譭商業信譽既遂怎麼處罰?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捏造並散佈虛僞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行爲人針對個人捏造並散佈虛僞事實,影響他人商譽,應如何認定?如果行爲人針對以經營者個人,如廠長、經理、職工、個體工商戶等,捏造並散佈有關商譽的虛僞事實,應認定損害他人的商譽,情節嚴重者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如果捏造並散佈的是有關廠長等個人的名譽的虛僞事實,間接影響他人的商譽,並具有重大損失和其他嚴重情節,構成想象競合犯,依“從一重罪處理”原則予以處理。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侵害的對象是否應具備特定性,即應否指明某企業、某商品?如果行爲人沒有提及某個經營者的名稱或其商品的名稱,但從其捏造並散佈的事實的內容上完全能推測出明確指向的應認定爲損害了他人的商譽權。應當指出的是,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對象既可特指某一個企業、商品,也可以是一類企業、商品。

一般而言,行爲人捏造並散佈虛僞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動機在於降低他人的競爭能力,從而使自己戰勝競爭對手獲得經濟利益。但也不排除行爲人具有嫉妒、泄憤報復、非法牟利等其他動機,特定的動機不是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必要構成條件,不影響定罪。

隨意省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都是屬於不正當競爭。針對於商品行業的競爭,應該採取有效,合法的方式來進行競爭,而不是隨意進行抹黑他人,這種方式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爲,也是違反了我國的刑法的。是不允許這種情況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