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宣告無罪對一審法院有影響嗎?

一、二審宣告無罪對一審法院有影響嗎?

二審宣告無罪對一審法院有影響嗎?

1、二審改判的,是法律規定的二審監督在起作用,是對案件事實的再一次衡量、裁判。只能說明二審法院對事實及量刑的認識不同,不代表一審法院的判決是錯誤的。所以,對一審法院沒有影響。

2、當然,二審改判的情況下,一定程度上說明一審法院在案件事實認定及定罪量刑的裁量上存在不足。會影響法院系統案件質量的考覈結果。

二、二審的處理原則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9條至191條的規定,第二審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進行審理後,應按先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抗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第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重新判決,並在判決中闡明改判的根據和理由。

3、原判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由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4、發現一審法院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1)違反法律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2)違反迴避制度的。

(3)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

(4)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5)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公民在對一審判決有異議,或者不服判決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上級法院可以根據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認定和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不能認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對相關事項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