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故意傷害罪 怎樣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什麼是故意傷害罪 怎樣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不管是公民的身體健康還是生命權,其實這些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法律不允許任何人非法的損害他人的身體,更加不允許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而其中故意實施了傷害行爲,並且達到了規定程度的,可能會認定構成故意傷害罪。那現實中究竟要怎樣才構成故意傷害罪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是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罪名,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爲故意傷害罪。

二、怎樣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1、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爲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爲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

在故意傷害致死情況下,行爲人主觀上存在混合罪過形式,即同時具有傷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過失,這是區別故意傷害致死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同過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標誌。

2、故意傷害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爲積極的作爲,亦可以表現爲消極的不作爲。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或動物實施。既可以針對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容貌的毀壞,又可以針對人體的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器官的破壞,妨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本罪。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某種致傷行爲爲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如果某種致傷行爲爲一般大衆所能接受的範圍,也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如在足球比賽時,依據“合理衝撞規則”所實施而引起傷害的動作,一般不認爲是傷害罪。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本罪。

就故意傷害的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則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所謂輕傷,是指由於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害的損傷。鑑定應當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所謂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喪失聽、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損害的傷害。

分析了上文之後,相信大家應該清楚怎樣才構成故意傷害罪了吧。光是故意對他人人身實施了傷害行爲的還不夠,畢竟此時可能沒有造成什麼損害或者僅僅造成了輕微傷,在這兩種情況下不能認定構成故意傷害罪。只有造成了輕傷、重視甚至是死亡的損害結果時,那麼才能認定爲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