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行爲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什麼樣的行爲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我國《刑法》的解釋,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爲。不過,並不是所有導致他人身體上受到傷害的行爲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那麼,什麼樣的行爲才構成故意傷害罪?請從下文中瞭解詳情。

一、什麼樣的行爲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要了解什麼樣的行爲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問題,就要了解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爲內容的人格權。

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爲是犯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本罪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在故意傷害致死情況下,行爲人主觀上存在混合罪過形式,即同時具有傷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過失,這是區別故意傷害致死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同過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標誌。

二、故意傷害罪會怎麼判刑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裏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爲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定罪量刑;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6條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8條定罪量刑;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63條定罪量刑。

究竟什麼樣的行爲才構成故意傷害罪?這要從主觀、主觀方面、客觀、客觀方面等來分析其構成要件。而要是行爲人犯了故意傷害罪,就要受到相應的刑罰處罰,其中,最高的刑罰是死刑。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