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貨幣罪與僞造貨幣的區別

變造貨幣罪與僞造貨幣的區別

貨幣犯罪時嚴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同時也對國家的金融系統有嚴重影響。司法實踐中應該嚴厲打擊這種犯罪。本文就罪名的相關內容作詳細介紹。

變造貨幣罪最高刑爲10年以下,而僞造貨幣罪最高刑爲死刑,因此正確區分兩罪十分重要。區別點爲:

(一)“變造”,是在原貨幣基礎上加工處理使其虛假增值,“僞造”則系無中生有,將非貨幣物質加工爲貨幣。

(二)變造後的貨幣,有原幣成分;僞造的則沒有,或完全改變形態,如將真實金屬幣融化鑄爲面值更大的貨幣;

(三)變造假幣一般要投入原幣成本,數量也不很大,而僞造則可以大量進行,危害更大,因此處刑不同。

僞造貨幣罪與變造貨幣罪雖然都是針對貨幣實施的犯罪行爲,但是二者的構成條件、社會危害性以及處罰都有明顯區別。

1.僞造貨幣罪的構成條件:

(1)行爲人在主觀上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而爲;

(2)行爲人在客觀上實施了僞造貨幣的行爲。“僞造貨幣”,是指仿照人民幣或者外幣的圖案、色彩、形狀等,使用印刷、複印、描繪、拓印等各種製作方法,將非貨幣的物質非法制造爲假貨幣,冒充貨幣的行爲。本條所說的“貨幣”,包括人民幣和外幣。外幣是指境外正在流通使用的貨幣,既包括港、澳、臺地區的貨幣,還包括可在中國兌換的外國貨幣,如美元、英鎊、馬克等,以及在中國尚不可以兌換的外國貨幣,如盧布等。根據刑法的規定,行爲人只要實施了僞造貨幣的行爲就構成犯罪,至於行爲人是出於何種目的,使用何種方法,並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2.變造貨幣罪的構成條件:

(1)行爲人在主觀上具有犯罪故意,即具有變造貨幣非法牟利的目的。如果行爲人不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對貨幣進行剪貼、塗改,不構成犯罪。

(2)行爲人必須具有變造貨幣的行爲。“變造貨幣”是指行爲人在真貨幣的基礎上或者以真貨幣爲基本材料,透過挖補、剪接、塗改、揭層等加工處理,改變原貨幣數量、形態或面值的行爲。不論行爲人以何種方式變造貨幣,都不影響犯罪的成立。變造貨幣是以真貨幣爲基礎進行加工處理,因此變造的貨幣在某種程度上有原貨幣的成分,如原貨幣的紙張、金屬防僞線、油墨等。而僞造貨幣則是將非貨幣的一些物質經過加工後僞造成爲貨幣,僞造的貨幣則不具有貨幣的成分。這是僞造貨幣與變造貨幣最大的不同。

(3)行爲人變造貨幣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