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報案程序是什麼?

非法集資報案程序是什麼?

我們知道一個公司的發展離不開公司在發展過程中的籌集資金來擴大自己的規模,主要的方式就是透過集資來進行處理,但是我們在生活中也會遇到一些非法手段來集資的情況,賈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那非法集資報案程序是什麼?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介紹。

一、非法集資報案程序是什麼?

非法集資屬於刑事犯罪,建議及時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二、公安機關不受理非法集資案件怎麼辦?

人民檢察院認爲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爲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 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爲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三、哪些情況下市民可以就非法集資進行報案?

滿足以下四個條件的,市民就可以向公安局報案: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透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實踐中還有橫幅、宣傳冊、講座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衆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四、非法集資案件出現了哪些新特徵?

1、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透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着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援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2、多種犯罪行爲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爲相互交織在一起,採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後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3、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僱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資訊;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嚐到甜頭,爲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一般情況下非法集資是屬於刑事犯罪,在發現刑事犯罪的非法集資的時候要及時的向當地公安局進行報案,並且在報案的時候我要提供有力地證據來幫助關機關人員偵破案件,初二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更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