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報案不報案有什麼區別

一、非法集資報案不報案有什麼區別

非法集資報案不報案有什麼區別

遭受到非法集資如果不報案的,公安機關不知道有非法集資的行爲,公安機關就不能對違法所得進行追繳,從而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另一個角度來講,如果是非法集資,有受害人報案,那麼沒有報案的話,是沒有影響的,也是有賠償的。因爲是相關的第三人,當然,前提是公安已經立案了。

其次,非法集資者是有賬目的,這樣在法院庭審時會因爲是案件相關的第三人將追加進去,並且按賬目來進行返還欠款,(未全部追回的情況下,按比例進行返還,其餘的都是債權。)最後,法院庭審時可以選擇不去,也是有返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集資有哪些特徵

(1)非法性。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形式吸收資金;

(2)公開性。透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對象不特定性。向社會公衆及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當前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P2P網絡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領域是非法集資的重災區。

非法集資通常涉及面極廣,會用高回報高收益來誘導大家達到騙取資金的目的。參與非法集資的當事人會遭受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