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不接受報案的情形有哪些

案件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屬於報假警,不具備犯罪事實以及非法集資行爲明顯尚未構成犯罪的,報警警方不會受理。
其中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0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非法集資不接受報案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