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報案和不報案的區別

遭受到非法集資如果不報案的,公安機關不知道有非法集資的行爲,公安機關就不能對違法所得進行追繳,從而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另一個角度來講,如果是非法集資,有受害人報案,那麼沒有報案的話,是沒有影響的,也是有賠償的。因爲是相關的第三人,當然,前提是公安已經立案了。
其次,非法集資者是有賬目的,這樣在法院庭審時會因爲是案件相關的第三人將追加進去,並且按賬目來進行返還欠款,(未全部追回的情況下,按比例進行返還,其餘的都是債權。)最後,法院庭審時可以選擇不去,也是有返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集資報案和不報案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