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構成四要件的問題包括哪些?

一、犯罪構成四要件的問題包括哪些?

犯罪構成四要件的問題包括哪些?

1、犯罪主體,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危害社會行爲的人,單位也可以成爲部分犯罪的主體。

2、犯罪客體,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爲犯罪行爲所侵害的社會關係。

3、犯罪的主觀方面,指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危害行爲及危害結果所抱得心理態度,包括犯罪目的和主觀罪過等要素。

4、犯罪客觀方面,指犯罪活動在客觀上的外在表現,包括危害行爲、危害結果、因果關係等要素。

四要件說認爲符合上述四個條件可認定行爲構成犯罪,而犯罪成立後也可因爲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原因而對犯罪認定進行排除。

二、四要件說明的問題有哪些

1、說明某種犯罪危害了什麼樣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學中稱之爲犯罪客體。犯罪總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

故意殺人罪侵害了人的生命權,故意傷害罪侵害了人的健康權,盜竊罪侵害了公私財物所有權,等等,諸如此類。

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實質都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因此,犯罪客體就是犯罪行爲所侵害的而爲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

在刑法中,不侵害任何社會關係的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犯罪客體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要件。

2、說明犯罪是在什麼樣的客觀條件下,用什麼樣的行爲,使客體受到什麼樣危害的要件,在刑法學中稱之爲犯罪的客觀方面。

犯罪客觀方面首先是指行爲人實施了危害行爲,沒有危害行爲,就沒有構成犯罪的前提。其次,是指危害行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結果。

不管具體的犯罪行爲表現形式如何複雜或具體的危害結果表現形式如何,他們都是犯罪構成的不可缺少的因素。

3、說明犯罪是由什麼樣的人所實施的要件,在刑法學上稱之爲犯罪主體。在司法實踐中,各種具體犯罪的主體情況儘管千差萬別。

但作爲自然人犯罪,其共同之處都必須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單位犯罪,也應具備一定的主體資格。

4、說明犯罪主體實施犯罪時主觀心理狀態的要件,刑法學上稱之爲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觀方面包括兩種形式,即故意和過失。

每種犯罪都必須具有一定形式的主觀要件,行爲人的行爲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於故意和過失,則不構成犯罪。

對犯罪構成要素的要件和認定是司法機關在審理相關訴訟案件時必須要認定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在對犯罪構成要件進行明確認定的,才能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進行量刑判決,這樣才能準確的處理相關案件,具體情況應當結合犯罪事實具體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