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纔算行賄罪,行賄罪如何處罰

怎麼纔算行賄罪,行賄罪如何處罰

想要了解怎樣纔算行賄罪,那麼就需要先知道行賄罪的構成要件。要是該行爲符合行賄罪構成要件的內容,那麼就能夠判斷其是涉嫌構成行賄罪的。而確定犯了行賄罪又該如何對行爲人進行處罰呢?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爲您介紹。

一、怎麼纔算行賄罪

(一)客體要件

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中,主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次要客體是國家經濟管理的正常活動。另外,行賄罪的犯罪對象是財物。這裏所說的財物,與受賄罪中的財物相同。

(二)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爲。上述行爲須達到一定界限才能構成犯罪。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爲是收買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關自己謀取不正當的利益而實施這種行爲,意圖謀取不正當利益。

行賄的目的,在於使國家工作人員或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爲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正當利益是針對正當利益而言的,是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應當得到的利益,包括非法利益。

例如:行賄人爲了走私而行賄於海關人員;爲了生產、銷售僞劣產品而行賄於工商人員、技術監督人員;明知自己或者他人不符合升學、招工、提職、農轉非的條件而行賄於有關人員;爲了減、免稅而行賄於稅務人員等。爲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構成行賄罪的必要條件。

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的情況比較複雜,有的人根據法律、政策符合條件,有資格,也應當得到某種正當利益,如招工、晉升、分房、辦理某種手續等,但由於社會上存在着不正之風,一些人不給錢不辦事,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不得已送錢送物。這種情況的出現,主要責任在受賄方。對方有這種行爲的可以批評教育,但這一行爲不構成行賄罪。這樣規定,有利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避免打擊面過寬。爲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構成行賄罪的必要條件,行爲人若不是爲了不正當利益而行賄。則不構成行賄罪。

二、行賄罪如何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條規定,對行賄罪的處罰有以下情形:

(一)行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情節恃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爲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這是對行賄人自首的特別規定。

關於自首,本法第67條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鑑於賄賂犯罪具有很大的隱蔽性,取證難度較大而行賄與受賄又是對應的,密切聯繫在一起的,行賄人主動交待行賄行爲實際上是對於受賄人的揭發檢舉,屬於立功表現,因此,爲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嚴厲打擊受賄犯罪,落實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

在判斷一個具體行爲是否涉嫌構成行賄罪時,需要結合行賄罪的構成要件,同時還要知道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這樣才能對行爲人定罪量刑。而關於行賄罪的處罰,法律規定最高可以是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當你在涉嫌刑事犯罪的時候,建議你最好委託專業律師來幫助你,本站網站爲您推薦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爲您進行刑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