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本人妨害作證罪的量刑依據是什麼

一、犯罪人本人妨害作證罪的量刑依據是什麼?

犯罪人本人妨害作證罪的量刑依據是什麼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對證人作證的要求

1、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 但是,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爲證人。 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 作爲證人。

2、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並經人民法院許可。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准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告知其應當如實作證 及作僞證的法律後果。 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

3、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的質詢。但是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 提交書面證言。“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2)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3)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5)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前款情形,經人民法院許可,證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或者視聽資料或者透過雙向視聽傳輸技術手段作 證。 證人在人民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時出席陳述證言的,可視爲出庭作證。

4、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客觀陳述其親身感知的事實。證人爲聾啞人的,可以其他表達方式作證。

5、證人作證時,不得使用猜測、推斷或者評論性的語言。

6、審判人員和當事人可以對證人進行詢問。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

7、證人不得旁聽法庭審理;

8、人民法院認爲有必要的,可以讓證人進行對質。

不管是誰,只要構成了妨礙作證罪,在處罰的問題上都得結合妨礙作證的具體手段以及給受害者造成的影響才能分析,因爲有些人妨礙做證人作證的方法可能直接是暴力毆打證人,部分舉報人及證人的人生安全都沒辦法保障的情況下,對檢舉揭發犯罪是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