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賣兒童的兒童的規定是什麼?
拐賣兒童的兒童的規定是兒童的年齡是不能購買14週歲的,刑法當中240條所規定的兒童,如果要進行拐騙的話,那麼將會被判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節嚴重的話,10年以上無期徒刑都是有可能的。刑法中拐賣兒童中的兒童年齡是不滿14週歲的人,不滿一週歲爲嬰兒,一歲以上不滿6週歲爲幼兒,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爲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爲之一的。
二、拐賣兒童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在日常生活當中,對於兒童的這個概念可能大家並不是特別清楚,兒童實際上跟未成年人並不是一樣的,他們兩個所規定的年齡界限也不一樣,兒童的話是指沒有滿14週歲的,比如說有一些拐騙兒童的,年齡界限都是以這個爲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