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統人員犯重婚罪會如何判刑?

公安系統人員犯重婚罪會如何判刑?

一、公安系統人員犯重婚罪會如何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重婚罪行爲表現: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第一項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重婚罪是一種《刑法》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爲,敗壞社會道德風尚,不利於社會精神文明建設。我國國情、道德觀念、歷史傳統、社會信仰決定了,重婚是一種應該受到嚴厲道德譴責、進而需要《刑法》管制的危害社會的行爲。因此,公安機關不但有權立案管轄,而且應當立案偵查。

二、重婚罪公安管嗎?

重婚屬於刑事案件,公安會管。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發現有犯罪活動的,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所以發現有重婚行爲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 ,重婚罪是針對於每一個人,只要違反了我國的法律規定必定就需要承擔有期徒刑,而對於判刑的標準就要看受害方的實際情況,而且重婚是屬於自訴案件,只有受害方本人親自到法院進行起訴,那麼法院纔會依法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