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盜竊盜得少量財物如何量刑?

入室盜竊盜得少量財物如何量刑?

一、入室盜竊盜得少量財物如何量刑?

對於入室盜竊,通常情形下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但如果入室盜竊財產價值數額在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如果入室盜竊財產數額在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認定“入戶盜竊”時,應當注意:

一是“戶”的範圍。“戶”在這裏是指住所,其特徵表現爲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爲功能特徵,後者爲場所特徵。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爲“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徵的,也可以認定爲“戶”。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合二爲一的門市,經營時間內不認定爲“戶”,而在非經營時間,根據情況則可以認定爲“戶”。

二是“入戶”目的的非法性。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盜竊犯罪爲目的。盜竊行爲雖然發生在戶內,但行爲人不以實施盜竊犯罪爲目的進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戶內臨時起意實施盜竊的,不屬於“入戶盜竊”。

三、2018年最新盜竊罪立案標準: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⑴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

⑵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

⑶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執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入室盜竊罪的處罰,是根據盜竊的財務來加以判斷的,若是隻竊取了少量的財務,有可能受害的民事主體不會報警,而是會選擇自行解決。但是根據司法實際,若是不提起訴訟,僅透過協議的方式處理,很大的可能會留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