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變造企業債券罪的既遂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關於變造企業債券罪的既遂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關於變造企業債券罪的既遂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關於變造企業債券罪的既遂量刑標準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僞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僞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二、變造企業債券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與僞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相同,亦爲國家有關有價證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有價證券管理法規,僞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行爲。所謂僞造、變造,已在僞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中作過介紹,這裏不再贅述。所謂股票,是由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要式憑證。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既包括單位,又包括自然人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並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由於不少已經上市了的企業,都會選擇向公衆發行債券,故此不少人是可以接觸到債券的。有些人會因爲覺得債券的經濟價值比較高,然後就去實施變造債券的行爲,實際上,變造的行爲是違法的,若是實施了此行爲,可能會導致自己在還沒有獲得收益之前,就被法院量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