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怎樣拿回勒索錢財?

一、敲詐勒索罪怎樣拿回勒索錢財?

敲詐勒索罪怎樣拿回勒索錢財?

1、敲詐勒索罪的受害者若是想要拿回被勒索的錢財是可以選擇報警的,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覈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2、公安機關接到報案之後,若是發現滿足以下條件,需要立案處理敲詐勒索案件

《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二、敲詐勒索罪的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生活之中,若是被他人敲詐勒索,那麼首先可以判斷一下自己是否有生命危險,若是沒有的可以儘量與對方周旋,並且在周旋的過程之中收集被勒索的證據。若是有什麼危險的,那麼可以採取相應的措施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