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故意殺人罪條件有哪些

構成故意殺人罪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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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綁架等犯罪行爲中其實都可能出現被害人死亡的結果,這就讓一部分人區分不清楚究竟構成哪個犯罪了。甚至還有人認爲只要造成了死亡結果的,就都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其實構成故意殺人罪有一定的條件要求,那到底構成故意殺人罪條件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構成故意殺人罪條件有哪些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的一種。構成該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作爲、不作爲均可構成。以不作爲行爲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殺人的方法多種多樣,可以藉助一定的兇器,也可以是徒手殺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險方法殺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對於教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去殺害他人的,對教唆犯應直接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必須是非法的,既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爲,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所謂的“安樂死”,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適用從輕或減輕的規定。

第三,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爲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爲人的危害行爲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才能斷定行爲人負罪責。

另外,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但是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什麼時候故意殺人判死刑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理解,嚴重的故意殺人罪,要判處死刑。司法實踐中多表現爲:

1、長期橫行霸道、作惡鄉里的,如村霸、路霸殺人等;

2、爲逃避履行義務,故意殺死權利人的;

3、犯罪集團或團伙殺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來的涉黑涉惡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處死刑的機率極大;

4、出於狹隘心理,爲泄憤、嫉妒、報復他人,消除對手而殺人的;

5、栽贓、嫁禍於他人而殺人的;

6、爲毀滅罪證殺人的;

7、劫掠財物,圖財害命殺人的;

8、因殲情殺人的;

9、採用特別殘忍手段殺人的,如不顧被害人哀求呼救連續打殺、溺水、沉井等;

10、殘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殺人的;

11、故意殺人後焚屍、肢解屍體,或以其他方法將屍體銷燬的;

12、殺死多人的,此處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極度狂妄,在特定場合殺人的,如在會議過程中,故意殺人等;

14、多次故意殺人的,此處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殺死孕婦的;

16、故意殺人後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嚴重後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18、殺害社會活動人士、科學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殺害外國人,同樣的情況,將比殺害國人增大判處死刑機率;

19、殺害特殊羣體,如殘疾人;在呼籲保護弱勢羣體的形勢下,殺害弱勢羣體成員,顯然將增大判處死刑機率;

20、故意殺人行爲涉及某段時期特殊形勢,如頂風作案的;

21、故意殺人行爲觸及民憤,民憤極大的;

22、其他情況。

那麼才能以此罪定罪處罰。實踐中有很多犯罪可能都會造成被害人死亡,但這種情況下,不是一定就會構成故意殺人罪的。而對於此罪,按照我國《刑法》中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犯罪情節進行處罰,而不是一律都對行爲人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