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檢疫失職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動植物檢疫失職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1、本罪的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正常活動。徇私舞弊行爲使國家動植物檢疫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受到嚴重干擾,損害了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的威信,影響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正常活動。

2、本罪的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疫的物品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過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3、本罪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動植物檢疫機關,包括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及其在對外開放的口岸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的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

4、本罪的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過失構成,故意不構成本罪。

二、動植物檢疫失職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因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致使依法進出口的依動植物不能進口或者出口,導致合同、訂單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據索賠或影響我方向外商索賠,直接經濟損失達30萬元以上的;

2、因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導致重大疫情發生、傳播或者流行的;

3、因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導致疫情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或者殘疾的;

4、3次以上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嚴重影響國家對外經貿關係和國家聲譽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動植物檢疫失職罪就是屬於在檢疫的過程中由於自己的失職而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這種行爲只要達到國家所規定的立案標準,那麼就會承擔刑事的責任,因此,在認定犯罪時也要各個要件來進行確定,這樣給出的判決結果才能算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