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偵查由哪個部門進行?

一、金融犯罪偵查由哪個部門進行?

金融犯罪偵查由哪個部門進行?

金融犯罪偵查是由公安部門進行的,一般由經偵大隊處理,公安經偵大隊,相對於刑事偵查大隊而言,其主要任務是負責國內經濟案件的偵查,屬於一個專門的偵查部門。爲獲得證明有無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重的有關證據以及捕獲犯罪嫌疑人所依法採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隸屬於公安部門。

金融犯罪的分類是以金融犯罪特徵與種類的確定性爲前提。所謂金融犯罪,是指行爲人違反金融法規,以金融秩序爲單一客體,觸犯刑法並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爲。根據這一定義,金融秩序是金融犯罪的必要客體,對於犯罪客體爲簡單客體的金融犯罪來說,金融秩序是單一客體;對於客體爲複雜客體的金融犯罪而言,金融秩序必須是其主要客體。

二、金融犯罪的構成是什麼?

(1)犯罪客體:金融犯罪侵犯的客體是金融管理秩序。包括銀行、貨幣、外匯、信貸、證券、票據、保險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的對象,可以是“人”(包括自然人、單位、“公衆”等),也可以是各種金融工具(包括貨幣、各種金融票證、有價證券、信用證、信用卡等)。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金融管理法規(客觀特徵),非法從事貨幣資金融通活動(表現形式),危害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爲。

(3)犯罪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可分爲一般主體和特殊主體;特殊主體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本身及其工作人員。

(4)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或者同時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金融犯罪在司法實踐中是比較常見的,特犯罪分子爲了獲取非法利益,而透過非法的手段來進行犯罪的,可以按照金融犯罪來進行認定,具體情況下還需要根據不同的犯罪事實來確定不同的罪名,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