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如何判定

我們經常在意識上去區分我們到底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在這一方面,法律對於殺人行爲,也劃分爲故意殺人罪,過失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這些罪行各有定義,需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尤其是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的區分,需要我們加以分辨。

故意殺人罪如何判定

一故意殺人罪的定義及相關法規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爲之一。必須從重從快嚴懲。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故意殺人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爲,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爲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故意傷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故意殺人罪一般較易區分,侵害的是他人生命權。區別故意殺人罪同故意傷害罪的關鍵,就在於兩罪犯罪故意內容不同。故意殺人罪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結果的發生,而故意傷害罪的故意內容只是要損害他人身體,並不是剝奪他人的生命。即使傷害行爲客觀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於行爲時出現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擊方向出現偏差,或因傷勢過重等情況而引起。行爲人對這種死亡後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於過失。因此,不能將故意傷害致死同故意殺人等同。同樣,也不能將殺人未遂同故意傷害混爲一談。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