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般會怎麼判

一、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般會怎麼判?

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般會怎麼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處罰: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過行政處罰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爲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滿足什麼條件才能判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向他人販賣毒品後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並向其販賣毒品,符合前款規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條件的,以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僅容留他人吸毒,嫌疑人本身就是毒販子,那要按照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販毒罪數罪併罰。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確實不知道別人在自己的場所內吸毒的話,不按照容留吸毒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