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的參與網賭怎麼處理

作爲參賭者會因爲賭博受到行政處罰,組織者會追究刑事責任,而查獲的賭資也會上交國庫。

單純的參與網賭怎麼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2.《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