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賭博賭資怎麼處理

按照規定,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透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並且參與賭博拿的賭資,被依法查處之後會被依法追繳。另外,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也會被依法予以沒收。因此,並不是被認定賭博罪後纔會被收繳賭資,只要確認爲賭博的就已經拿不回錢了。並且,參與賭博被抓後,不認定爲刑事犯罪的,也將接受以下的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參與賭博賭資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