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故意傷害怎麼維護權利

分三種情況進行:

精神病故意傷害怎麼維護權利

第一,經鑑定確實有精神病,不負刑事責任,不會受到刑罰制裁;

第二,經鑑定爲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發病期間內所做出的故意傷害行爲,則不需負刑事責任;不是在發病期間內而做出的故意傷害行爲,仍需負刑事責任;

第三,經鑑定確實沒有精神病,需負刑事責任,經法院審判做出有罪判決後,受刑罰制裁。

另注:精神病人的鑑定應由省級人民政府所指定的醫院進行,鑑定結論必須由鑑定人簽名,鑑定的醫院加蓋公章。

刑法

第18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