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司法解釋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集資詐騙司法解釋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人民生活水平逐漸提高,人們也越來越富裕,逐漸的各個家庭手裏都有了一些閒置資金,人們都偏向於做一些安全可靠有回報的資金,這種心理往往容易被犯罪份子所利用,落入集資詐騙的陷阱。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一些有關集資詐騙最新司法解釋,大家都隨小編來看看吧。

集資詐騙最新司法解釋

一、集資詐騙罪怎樣認定

司法實踐中,集資詐騙行爲與一般正常合法的集資行爲(尤其是與集資經濟合同糾紛)之間的界限有時往往容易混淆。區分的關鍵是要進行認真的綜合考察:

(1)考察行爲人的目的,即考察行爲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正常合法的集資行爲,無論是否發生集資糾紛,雙方當事人在簽訂集資合同時,主觀上均不存在無償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或目的;而集資詐騙罪的行爲人則在主觀上有佔有他人集資款或物的故意,其與他人簽訂集資合同並不是爲了履行合同,而只是作爲一種詐騙的手段,因爲在簽訂集資合同時,行爲人已經具有了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2)考察行爲人集資的方法,即考察行爲人是否採用了欺騙的方法。一般來說,正常合法的集資行爲,並不需要採用欺騙的方法,也不會用欺騙的方式來達到自己的集資目的;而集資詐騙罪的行爲人則必須使用欺騙的方法,使人上當,從而達到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3)考察行爲人履行集資合同的能力和誠意。一般而言,正常合法的集資行爲當事人,對集資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在客觀上有完全履行能力或部分履行能力,且在主觀上有履行的誠意並作了一定的努力;而集資詐騙罪的行爲人則根本無履行合同的誠意,也不會爲合同的履行作任何努力。

(4)考察行爲人違約後的態度。正常合法的集資行爲的當事人,在違約後不會故意逃避責任;而集資詐騙罪的行爲人則必然會採取潛逃抵賴等方法進行逃避,使投資者無法追回。

二、集資詐騙罪怎樣處罰

1、犯集資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犯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上的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分別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的情節,以及數額特別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這就是說,非法集資詐騙的數額並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據。在具體科刑時,既耍考慮集資詐騙的數額大小,又要考慮行爲人的犯罪情節,如是否一貫進行非法集資詐騙,是否爲組成集資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給被集資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給社會造成的影響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貫表現、罪後態度和退贓的情況,綜合評價其行爲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區別對待,予以量刑。

至於數額巨大、特別巨大的起點,參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個人集資詐騙20萬元以上,單位在50萬元以上的,便可認定爲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在100萬元以上,單位在250萬元以上的,則可認定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2、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的,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綜上所訴,透過瞭解集資詐騙最新司法解釋,我們在以後的投資中需先了解行爲人的目的、集資方式、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誠意、違約後的態度就可以判斷是否是集資詐騙,這樣我們就能選擇合適的投資項目,在保證自己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得到一定的投資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