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泄露個人資訊會承擔怎樣的責任

銀行泄露個人資訊會承擔怎樣的責任

現代社會裏麪人民手裏的閒錢也比以前多了,因此與銀行的關係也更加密切,銀行也就掌握了大量的個人資訊,國家也要求銀行必須對客戶資訊保密,但是偶爾也會有銀行泄露資訊的新聞,銀行泄露個人資訊會承擔怎樣的責任是人們比較好奇的,下文將做相關介紹。

一、銀行泄露個人資訊會承擔怎樣的責任

違反客戶資訊保密義務,將承擔法律責任,主要有:

1、民事責任。包括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若銀行因違反個人客戶資訊保密義務侵害了客戶隱私權等民事權益,還可能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侵權責任。

2、行政責任。包括兩方面:一是對銀行的責任,包括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經營許可證等;二是對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包括罰款、取消任職資格、禁止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等。

3、刑事責任。《刑法修正案(七)》規定,金融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在上述案例中,孫某違反客戶資訊保密義務,非法向他人提供客戶資訊,致使客戶銀行卡內資金被盜取,法院以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罪判處其承擔刑事責任。

二、銀行保密義務的責任來源

1、爲客戶資訊保密是銀行的法定義務

我國《刑法》、《合同法》、《商業銀行法》、《反洗錢法》、《儲蓄管理條例》、《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信用卡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09]60號)、《銀行業銀行外包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0]44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對銀行在客戶身份資料、交易資訊等方面的保密義務作出了規定。如《商業銀行法》第29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爲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該法第84條還規定“商業銀行工作人員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11]6號) 第四條“從業人員應當學法、懂法、守法,保守國家祕密和商業祕密,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金融安全”,又如《刑法修正案(七)》中亦有類似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中對銀行及其工作人員的保密責任均作出相應規定,這些均是銀行承擔客戶資訊保密義務的法律依據。

2、爲客戶資訊保密是銀行的合同義務

在銀行與客戶訂立的相關業務合同中,通常都有資訊保密方面的約定,以工商銀行制定的格式合同爲例,如《電子銀行個人客戶服務協議》,該協議中約定了工行對個人電子銀行客戶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有保密的義務;又如《房地產借款合同》中約定了工行對借款人提供的非公開資料及資訊具有保密的義務;再如《全面業務合作協議》約定了工行與合作對方保險公司均有義務爲對方嚴守商業祕密(包括客戶資訊),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對外提供任何有關對方業務經營的資料和資訊等等,可見在銀行爲客戶辦理業務或簽約過程中,均有爲客戶資訊保密的約定性合同條款。

3、爲客戶資訊保密是銀行應承擔的合同附隨義務

客戶在銀行辦理業務,與銀行形成相關合同關係,包括各種儲蓄合同、理財協議、存貸款合同、結算服務合同等,這些合同除了對雙方間服務事宜進行約定外,還對相關保密責任進行了約定,即使沒有保密方面的單獨約定,但根據《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這就是法律上對合同相對方應承擔彼此保密義務的後合同義務法律規定,因此,銀行在爲客戶辦理業務過程中,即使合同文字未提及保密義務,銀行方仍應爲客戶資訊進行保密。

三、聲譽損失的體現

對於金融機構而言,泄露客戶資訊,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外,更可怕的,還將承擔巨大的聲譽損失。銀行員工因其行爲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但作爲金融機構,國家級新聞媒體對工商銀行這種“指名道姓”的口誅筆伐,對工商銀行的聲譽產生的損失難以用金錢來衡量,而且,做爲一個國際化商業銀行,工商銀行亦要應付和處理空前強大的公關危機。一是如果銀行因違反監管規則受到處罰並被公開批評,導致其金融業務經營管理的合法性及安全性受到全民廣泛質疑;二是由於銀行客戶量多層次複雜,加之近年外部欺詐案件頻發、受害者衆多,由此引發的客戶投訴和銀行被訴案件與日俱增,不僅吸引公衆“眼球”,如此“噱頭”也會引發媒體負面和集中“炒作”;三是個別極端案例敗訴後容易透過網絡等媒體訊速擴散引發“連鎖反應”進而引發大量類似客戶投訴或集體訴訟事件,造成非常被動的局面。

“樹一個品牌難,毀一個品牌易”,銀行這一金字招牌,如在客戶資訊保護方面做得不完善,也會導致其毀滅性的打擊。

總而言之,銀行作爲大量個人資訊的擁有者必須恪盡職守,保護客戶個人資訊,銀行泄露個人資訊會承擔怎樣的責任這個問題我國的《刑法》以及《合同法》等都有關於關於保守祕密和泄露資訊的相關規定可以回答,在一般的情況下可能會進行賠償,如果達到一定的數量則會受到刑罰,相應的也會附加罰金,保護客戶資訊也是爲了維護自身的品牌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