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轉貸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高利轉貸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對於涉及高利轉貸罪的當事人及其親屬而言,爲了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瞭解什麼是高利轉貸罪,高利轉貸罪的立案標準是很有必要的。本文就爲您介紹高利轉貸罪立案標準以及量刑處罰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高利轉貸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爲。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二十三條:高利轉貸案(刑法第175條)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單位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

三、高利轉貸罪量刑處罰

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此時大家應該對高利轉貸罪有所瞭解了吧。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高利轉貸罪的立案標準有三種情況,具體的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另外,在對此罪進行處罰時,自然人犯此罪的量刑與單位犯此罪的量刑是不同的。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幫助你進一步瞭解相關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