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要件是什麼?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要件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要件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要件是: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資訊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表現爲行爲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爲;犯罪主體必須是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與單位;主觀方面爲故意的行爲。依照涉案情節的嚴重程度和造成的惡劣影響進行處罰。

二、認定爲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情節嚴重行爲有哪些?

(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4)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5)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相關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6)數量未達到相關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7)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相關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10)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處罰是什麼?

1、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上述的規定從重處罰。

3、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處罰標準是不能一概而論的,並且此罪涉及到單位犯罪,單位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單位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會被判刑,對單位可以單獨判處罰金,普通員工並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構成刑事犯罪的,也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