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分子是一人嗎

首要分子,是指在集團犯罪或者聚衆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導作用的犯罪分子。在集團犯罪中,首要分子是嚴懲的對象。那麼首要分子是一人嗎? 首要分子分爲兩類:
(一)集團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這是指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作用的犯罪分子。這類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動通常在犯罪集團中表現爲組建犯罪集團、制定犯罪集團的犯罪計劃、指揮犯罪集團成員犯罪,這類首要分子,也是共同犯罪中主犯的一種。
一個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兩個以上,這主要看他們在犯罪集團中所起的是不是組織、指揮和策劃的作用。 (二)聚衆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聚衆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參加的犯罪活動,它不像犯罪集團有較嚴密的組織,但其中也有組織、策劃、指揮者,對整個犯罪過程的整體性、一致性起着協調作用。聚衆犯罪中的組織、策劃、指揮者很有可能不止一個。
  對首要分子一般按刑法分則具體罪行的規定處罰,刑法分則沒有規定的,按刑法總則的規定處罰。
因此,首要分子並不是一個人,因爲集團犯罪與聚衆犯罪都是多人一起參加的犯罪活動,在此類犯罪活動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很可能不止一個。

首要分子是一人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七條【首要分子的範圍】本法所稱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者聚衆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爲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