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是否構成介紹賣淫罪

判斷介紹賣淫罪,是利用金錢、物質等手段誘使他人賣淫,爲他人賣淫提供場所,以及在賣淫者和嫖客之間牽線搭橋的行爲。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爲,並且明知這種行爲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

如何判斷是否構成介紹賣淫罪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