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能減刑嗎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能減刑嗎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是我們法律所規定的破壞經濟秩序的行爲,所謂的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是指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中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類的犯罪,具體來說,是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爲。 
吸收公衆存款,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具備吸收存款的主體資格,比如我國的金融機構;二是採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吸收公衆存款,包括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利率的規定進行本息計算等。
那麼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是否也可以減刑呢?刑法及其司法解釋未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不能減刑。
符合減刑條件的可以申請減刑,能否減刑取決於罪犯的日常表現,是否有悔改表現、立功表現等。刑法九未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不能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