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犯和行爲犯的區別是怎樣的?

一、結果犯和行爲犯的區別是什麼?

結果犯和行爲犯的區別是怎樣的?

行爲犯與結果犯的區別以構成要件是否要求侵害具體對象爲標準,要求具體侵害對象的是結果犯,不要求具體侵害對象的是行爲犯。

行爲犯與結果犯的區別以成立既遂是否要求發生結果爲標準,以發生結果爲既遂條件的稱爲結果犯,不以發生結果爲既遂的犯罪稱爲行爲犯。

二、什麼是行爲犯

行爲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爲的完成作爲犯罪既遂標準的犯罪。

行爲犯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而是以行爲的完成爲標誌,但這些行爲並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個實行的過程,要達到一定程度。在結果犯中,行爲人着手實施該具體犯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的行爲後,只有導致了該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的法定結果才能構成犯罪既遂,如果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發生該犯罪結果的,不構成犯罪既遂。以故意殺人罪爲例,行爲人對被害人着手實施殺害行爲後,只有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構成犯罪既遂,如果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

在行爲犯中,行爲人着手實施該具體犯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的行爲後,只有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既遂,如果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這種程度的,不構成犯罪既遂。如脫逃罪以行爲人達到脫離監禁羈押的狀態和程度爲犯罪既遂的標誌,偷越國(邊)境罪以行爲人達到越過邊境線的程度爲犯罪既遂的標誌。

結果犯是指不僅要實施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爲,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

在結果犯中,行爲人着手實施該具體犯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的行爲後,只有導致了該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的法定結果才能構成犯罪既遂,如果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發生該犯罪結果的,不構成犯罪既遂。以故意殺人罪爲例,行爲人對被害人着手實施殺害行爲後,只有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構成犯罪既遂,如果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不管是結果犯還是行爲犯,都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國《刑法》規定來進行一定的處罰,但是這兩種不同類型的犯罪行爲的判斷構成要件是完全不同的,行爲犯必須要具備一定的行爲,就可以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