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與參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

非法集資與參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

在如今的社會中,當公司出現危機需要錢的時候,而又找不到合適的投資商,我們有些人就會想到向民衆進行集資,集資需要向國家相關機關申請透過纔算合法集資,如不經過國家相關機構認同向民衆集資那就是違法的,而有的時候在集資的過程中,非法集資與參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一、非法集資與參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

參與非法集資就是僅僅是參加,沒有召集其他人蔘加的,法律上就是權益受損者或者被害人,法律不會制裁,還可以提起賠償之訴。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爲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衆,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二、集資的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爲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衆,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爲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僞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集資的三大新特徵

1、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透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着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2、多種犯罪行爲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爲相互交織在一起,採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後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3、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僱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資訊;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嚐到甜頭,爲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非法集資與參與非法集資的區別,參與非法集資的我們也是受害者,也是可以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的,如果我們公司因爲資金緊張而需要進行集資,我們一定要先向國家相關機構申請給予批准後才能實施資金,不然就是非法集資,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